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倾情奉献的援疆律师查保奇
发布时间:2012年02月20日作者:湖北律协

“感谢贵省选派的优秀律师查保奇同志到我局法律援助中心,从事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工作。查律师在我局工作期间,服从组织领导,遵守工作纪律,坚持清廉服务,业务能力强,服务质量高,生动地展现了湖北律师的风采。”20111212,新疆建设兵团农六师司法局向省厅寄来感谢信上如是说。

查保奇是湖北华浩诚信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,2011年成为一名“1+1”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志愿律师,被派遣到祖国的边陲——新疆建设兵团农六师司法局,从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。

初到农六师,正值新疆盛夏时节,天气炎热、干燥,对于一个长期在内地生活的人而言,天气和饮食是他援助工作中必须跨过的第一关。那段时间,他经常上火,嘴里起泡,腮帮肿涨,说话都疼。领导和同事安排他休息治病,他却没有休息一天,至今仍然保持全勤。就是在节假日里,他也坚持到办公室值班。农六师所辖地域范围大,基层群众到司法局的距离很远。如果没人值班,节假日时寻求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就无人接待,会增加他们的经济负担,浪费他们的时间。为了及时帮助这些困难群众,他几乎放弃了所有的休息时间,每天与受援对象一起,以一名律师的专业素养和社会良知来帮助他们。

不久,他办理了一起抢劫案的被告人王某上诉案,其一审被判死刑。作为其二审的指定辩护人,查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、查阅案件材料,发现被告人王某除具有一审辩护人提出从轻处罚的情节外,还有其它重要的从轻处罚的情节。在庭审时,他一一列举出来为王某辩护。走出法庭,当事人的老父亲一把拉住他的手,含着眼泪,激动地说:“法律援助律师太好了,无论我儿子怎么判,我都感谢你”。

在办理诉讼案件时,他是这样的据理力争,但平时,他更多地用调解的办法处理案件,注重矛盾的化解工作。某公司的一名女职工在工作中经常受到其部门领导的性骚扰,遂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,希望得到公司领导的保护。不想,公司不但没有保护她,反而以生活作风有问题将她开除。影响了她们夫妻之间的感情,家庭开始出现裂痕。在妇联、劳动保障和工会寻求帮助没有结果的情况下,她来到法律援助中心。查律师接受案件后,迅速到其公司进行调解,向公司领导反复讲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,指出开除这名女职员的违法性及后果。最终,公司领导认识到这样的处理违反了劳动合同法,当即表示予以纠正,恢复了这名女职工的劳动关系。当事人的家庭矛盾也迎刃而解。

在服务地,查律师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。安排他住集体宿舍他就住,不解决就餐问题就自己架锅做饭。生活上,从未向领导提过要求;工作上,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。拒绝当事人的吃请和送来的物品。他代理了两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,诉讼标的是40余万。当事人为了感谢,送他两条香烟,被他婉言拒绝。后来,当事人在法院得知如果请律师,交律师代理费就得2万元,就拿出一些钱给他,还是被他予以婉拒。当事人感动了,多次对周围的人说:“湖北的律师真好,工作认真负责,不收钱,也不收东西。”

一晃,大半年过去了,他的辛勤付出,在边疆结出了累累果实。在此期间,他接待法律咨询当事人300余人次,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3件,为基层单位进行法制讲座2次,代写法律文书50多份,为农六师五家渠市审查文件4份,审查合同2份,并出具法律意见书。参与处理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2起,参加法制宣传活动3次。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,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,温暖着弱势群体,向边疆人民展示了湖北律师的良好形象。